廣靈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靈縣扶持手工業發展帶動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政規發〔2025〕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廣靈縣扶持手工業發展帶動就業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靈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靈縣扶持手工業發展帶動就業實施方案
為大力實施“產業促發展、發展帶就業”工程,努力提升以箱包產業為代表的縣域特色手工業規模化發展水平,進一步帶動全縣脫貧人口和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范圍
針對全縣脫貧人口存量大、產業基礎薄弱、群眾就地就業難的實際,繼續將依法注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實際帶動脫貧人口或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手工業企業列為現階段主要扶持發展對象,給予相應扶持。
二、扶持措施
(一)廠房使用
1、減免房租。對使用國有權屬場所用于手工業生產經營的給予減收或免租政策,減免期至2028年8月。鼓勵鄉鎮、村利用于集體產權房屋優先發展手工業,可參照國有權屬場所給予相應的租金減免。
2、租賃補貼。對租賃本地通過住建部門安全性認定的房屋、廠房,用于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可按實際租賃面積給予每月每平米5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至2028年8月。
(二)物流運輸
開通“廣靈—白溝”的物流往返直通車,打通至白溝的運輸渠道。
(三)帶動就業
鼓勵企業努力帶動新增就業。以2025年4月底各企業務工人員信息為基礎,對企業新增就業且穩定務工6個月以上人員,給予實發工資總額20%的獎勵(每新增務工1人按2年期內累計申領獎勵不超過5000元)。企業獲得此獎勵后,應投入到企業擴大再生產環節,確保企業正常運營,穩定擴大就業規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扶持資金申請、審核、發放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縣相關部門要定期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縣手工業發展中心負責全程協調和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申請扶持資金的手工業企業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如發現有虛報、冒領、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全額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凡符合條件并享受扶持政策的手工業企業,要切實承擔起穩定經營和穩崗就業的雙重目標責任,若無法正常履行責任,應無條件退出占用場地或退還相應的扶持款項。
(四)全縣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擴大務工群體;要規范行政執法檢查,不能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秩序;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項目驗收、資金補貼程序,杜絕弄虛作假,不準借機吃拿卡要。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和個人,破壞手工業發展環境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其他
本方案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原《廣靈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靈縣推進手工業發展獎勵補貼政策(試行)的通知》(廣政規發〔2024〕1號)同期廢止。本方案在施行期間因國家、省、市政策變化導致本方案不能實施的,從其規定。本方案具體適用問題由廣靈縣手工業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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