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靈縣使用有機肥進行設施果蔬種植土壤改良獎補辦法的通知
廣政發〔2024〕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廣靈縣使用有機肥進行設施果蔬種植土壤改良獎補辦法》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并經縣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廣靈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靈縣使用有機肥進行設施果蔬
種植土壤改良獎補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業產業發展,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推動廣靈縣西甜瓜產業可持續發展,提高廣靈縣西甜瓜產業地域性品牌的市場競爭力、市場占有率,實現農業提質增效以及特色產業規模化發展,根據2023年第27期縣委常委會議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融入京津冀、打造橋頭堡”戰略部署、市委“奮斗兩個五年、跨入第一方陣”和我縣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靈篇章總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部署,立足縣域、資源實情,在堅決完成糧食播種面積和糧食生產任務基礎上,發展西甜瓜蔬菜輪作產業,提高本地西甜瓜及果蔬產業地域性品牌的市場競爭力、市場占有率,打造首都特優農產品供應基地。
二、發展目標
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農民發展高附加值的農業產業,實現農業產業規模化、集約化、效益化,打造具有廣靈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幫助農民增收致富,助力鄉村振興。
三、獎補條件
對發展西甜瓜、蔬菜當年開始能持續種植5年以上且種植規模達到一定規模設施大棚地塊進行獎補。
四、獎補標準
按照每年每畝補助1噸有機肥(標準按照棚內面積每畝500元獎補,每噸有機肥的價格不低于500元),不足部分由種地戶自己承擔,保證每畝施足1噸有機肥。已享受過政府其它土壤改良項目的不再重復享受本方案規定的獎補政策。
五、資金來源
該獎補資金使用財政資金。
六、獎補程序
(一)申報:符合獎補條件的實施主體向所在地的鄉鎮提交書面申請,提供使用有機肥進行土壤改良等相關資料,申報截止時間為每年的9月30日。
(二)鄉鎮審核驗收:鄉鎮組織人員對實施主體進行審核,負責實施面積統計、審核,實施項目圖片、資料和有機肥采購有效票據等收集整理,保證每畝施足1噸有機肥;審核無誤后填寫獎補清冊,將填寫好的獎補清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后將項目資料和驗收材料報送農業農村局。
(三)縣匯總、撥付: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各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獎補數據,向縣政府提交有關項目獎補金額,將申請的金額上報縣財政局,按照相關程序撥付到各實施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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